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制图:郭 祥
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的建成运行,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部重要流程节点实现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构建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司法公开形成的大数据充分发挥了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院管理、服务社会治理的作用。
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全国各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4490余万篇,访问量突破149亿人次,访客来自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执行案件3706万余件、被执行人信息5365万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45万余条,为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经覆盖全国各级法院,公开庭审82.2万余场,主网站及关联网站总观看量超过59亿次,最高日直播量超过3600场,为人民群众足不出户观看各级法院案件庭审实况提供了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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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介绍,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的陆续建成运行,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部重要流程节点实现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构建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司法公开形成的大数据充分发挥了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院管理、服务社会治理的作用。
当事人从司法大数据中稳定解纷预期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关键词搜索十篇同类案件裁判文书,找出处理该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以及法院论理,依此进行矛盾化解——这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罗村村支书邹国扬创设的“邹式十篇调解法”。这套办法让他连续两年在当地获得“金牌调解员”的荣誉称号。
一次,出嫁女张某因娘家土地征收补偿款未获分配,与其兄张山某产生纠纷,张山某认为农村风俗是“嫁出门的姑娘泼出去的米汤”,张某无权要求分配娘家的土地征收补偿款,找到邹国扬要求其评理。邹国扬问明情况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出嫁女 土地征收补偿款 分配”关键词后,让张山某自选十篇并阅读,看看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张山某在看完五篇判决书后,态度大变,主动要求邹支书联系张某调解,最终两兄妹心平气和地把事情处理完毕。
和法律条文相比,裁判文书能够更直观地查看案情,通俗地理解法律,更容易为群众所接受,普法效果事半功倍。海量的裁判文书上网为“类案同判”带来了可能,可以统一裁判尺度,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
2017年9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出台规定:“鼓励当事人、代理人庭前提交先例裁判和与本案有关的法律观点、裁判规则引证己方相关诉讼主张。”
有了纠纷查一查,可以定分止争;诉讼过程查一查,可以明确预期;诉讼之后查一查,可以案结事了。
法官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中学习互鉴
“提交先例裁判”受到律师和当事人的欢迎,法官也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获益良多。
2017年,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案件的法官拿到案件一时“蒙圈”了,这是在月湖区首次出现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因为平时没接触过证券案件,也不太了解证券相关知识,一时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承办法官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网站马上反馈出27件相同案由的判决书,其中以北京、上海的类似案件居多。通过对其他法院类似判决书的研究和学习,法官了解了相关业务办理流程,通过对类似判决书引用法律的梳理,也弄清楚了相关法律规定,思路一下清晰了。承办法官马上找准切入点,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质证,归纳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三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都以调解结案。被告公司负责人对承办法官竖起大拇指说,“你们法官真厉害,您说到的一些证券操作规则只有我们公司一线老员工才清楚。”
虽然证券类案件在月湖区算新类型案件,但在沿海发达地区可能算是常见类型案件。文书上网让全国各地法院各种类型案件都能在网上查到,给了月湖区法院这类处于中部地区的基层法院法官更多学习发达地区法院审判经验的机会。在学习过程中吸取其他地区法院法官的审判经验,拓宽视野,提升审判水平。
司法大数据的应用领域越发广泛
海量的司法裁判数据,利用方式更加多样。
有当事人用其来找律师——通过比较代理案件审理情况的方式,“精挑细选”精通相关业务领域的、有一定胜诉率的律师作为案件诉讼代理人。“一看他打过的官司文书,心里就对这个律师水平如何有底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当事人说。
有公司用其来管理企业——2016年3月,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启动“全员全业务法律风险点防控体系研究与建设”,公司搜集了近年来电力企业运检专业相关的全部公开裁判文书,通过技术手段将裁判文书中的信息进行技术提取和数据分析,总结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给出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为提炼管控依据、制定防范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这种新型工作模式,改变了以往风控工作“吃一堑,长一智”的高成本模式,以已经发生的案件作为“前车之鉴”,识别基层工作中的风险点。
李亮介绍,司法公开带来了“五项效应”: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各项权利,保障社会公众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服务律师执业,为律师在代理各类诉讼案件过程中理清思路、形成观点、阐明意见提供专业指引;服务法学研究,为专家学者、高校师生发现社会现象、研究司法政策提供权威学术资料;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平安中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积累数据基础;服务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审判权力,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依法审慎履职。
重视数据公开与隐私保护的平衡
司法公开带来诸多益处的同时,诉讼当事人的隐私如何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为切实保护当事人信息安全,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中专门设计了三项信息保护机制。一是依据法律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犯罪的等5类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予公开;二是依规删除拟公布裁判文书中涉及当事人身份财产内容的5类信息,包括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三是依规对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姓名进行隐名处理,如刑事案件被害人、未成年人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赵某等共有物分割一案,通篇涉及婚姻、继承等案情,委托代理人为赵某配偶,如不进行技术处理,势必暴露个人隐私,不利于家庭团结,如按相关规定采用删除个人隐私内容的技术处理方式,则裁判文书没有具体案情,丧失了裁判文书公开的价值。承办法官将裁判文书匿名处理后上网公开,既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又保证了该类型裁判文书公开后对他人的教育和指引作用。
学法、懂法、尊法、用法……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在司法公开的阳光下提升,法律工作者的智慧树在司法公开的阳光下长大,最终,成就了法治中国的枝繁叶茂、万木葱茏。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02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