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政策,是对于遭遇天灾等突发事件、或者因为家庭成员意外伤害、患有重大疾病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未享受低保、五保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或者虽然是五保户、低保户,但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一种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政策。
我国的临时救助制度,是从201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之后,开始在全国推行的。临时救助制度从推行开始,救助对象就是那些因为遭受洪灾、旱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受重大伤病,子女上大学等原因造成突然性、暂时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
哪些人可以申请?
我国的临时救助政策覆盖全公民,意思就是说只要是生活困难的家庭均可申请临时救助。在具体工作中,主要照顾低保、五保、孤儿、低收入群体(上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年低保年标准、低于当年低保年标准1.5倍的家庭)和低收入边缘群体(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年低保年标准1.5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主要分为两种家庭:
- 支出型生活困难家庭,又称之为“学困型”家庭。主要是指家庭成员接受学前、高中或者全日制大中专教育,导致生活支出大幅度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一段时间内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在现实工作中,救助的主要是家庭成员中有1个或多个上大学,1个在高中读书、1个接受大中专教育的家庭。
- 急难型生活困难家庭,又称之为“灾困型”“病困型”家庭。主要是指因为遭受火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突发情况,或者因为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遭受严重烫伤、烧伤、中毒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困难的家庭。在现实工作中,主要遇到和救助的对象是遭受突发性灾害的家庭和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急需住院治疗,所需费用较多的家庭。
怎么申请?
- 主动申请。因为遭受突发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全日制大中专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均可以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材料一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基础性资料和子女接受大中专教育的证明材料(学生证、在校证明、录取通知书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证明材料。
- 主动发现。指的是当地村委会要主动核查核实本村村民是否存在遭受突发房屋倒塌、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等情况,或者被确诊为重大疾病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发现后,要主动帮助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政策的家庭提交申请。
哪些人不符合条件?
临时救助政策,究其根本,还是一项社会性的救助政策,救助的人群,主要是社会低收入群体。经济收入较好的家庭,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 “四有”人员。所谓“四有”人员,指的是拥有消费性小轿车,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性住房,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着商铺、合作社、公司等,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能够买得起房、开得起车、有能力经营公司商铺、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家庭情况肯定是要比一般家庭好的,所以,是不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申请条件的。
- 经常性出入高消费场所人员。在农村还有这样一类人,“抽得起二三十块钱一包的烟、吃得起上千元的酒席、住得起四五百元的酒店、喝得起几百块钱的酒水”,但是,家庭一旦遇到困难,就吵着嚷着争取政策。显然,对于这样一类平时大吃大喝、遇到困难就需求支持的人,是不属于临时救助政策的救助范围内的。
补助标准
在国家层面,对于临时救助,并未制定统一的临时救助标准,而是由各个省市、县区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水平,结合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分类分档确定救助标准。
- 甘肃省定西市。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般来说,救助金额在800元—10000元之间。具体标准为:支出型生活困难家庭救助金额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救助人数(人)×困难持续时间(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急难型生活困难家庭:困难程度较轻的,一次性给予800元的小金额救助;困难程度较重的,按照支出型标准计算,期限同样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对于重大疾病救助,则根据病情程度和预交费用情况进行救助。
- 河南省。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而且还规定,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
- 广东省广州市。人均不低于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人均最高不超过本市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不超过本市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一家庭在1个自然年度内临时救助金额累计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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